雁鸣湖镇13个行政村排涝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匠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雁鸣湖镇13个行政村排涝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雁鸣湖镇13个行政村排涝工程
2.2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9-05-63
进场编号:牟公资建2019-0603-136
2.3建设地点:中牟县雁鸣湖镇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具体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5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招标控制价:***元人民币;
2.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10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系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
3.4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或2018年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月份以来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缴费凭证);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或者没有重大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拖欠农民工工资、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近三年内被建设、水利等有关行政部门及相关监督部门通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否则其投标无效;
3.6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7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报名时间:2019年6月4日8时00分整至2019年6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注册成为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注册步骤详见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并取得CA密钥,CA密钥在中牟县房产大厦3楼受理大厅办理并激活;
4.3投标人凭CA密钥于2019年6月4日8:00至2019年6月11日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mxggzy.gov.cn)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发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年6月4日8:00至2019年6月11日17: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5.3标书费收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报名回执在开标地点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6月26日上午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产交易大厦4楼)第三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中牟县雁鸣湖镇正商路1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371-62******
代理机构:河南匠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青年路玉凤路交叉口升龙环球大厦C座18层1808室
联系人:代先生
联系电话:155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