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警示教育基地装修项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19-06-03 05:40:00
  • 澄清/更正
  • 竞争性磋商
  • SXWZ2019ZB-CAJC-102
  • 河北省
  • 行政机关
  •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 招标二部杨丹七
  •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173]
  • 029-84******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警示教育基地装修项目采购项目原定于2019年06月11日 在西安市西关正街60号英达大厦(西门外向西200米路南)会议室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更正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警示教育基地装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WZ2019ZB-CAJC-102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173]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府东一路2号

联系方式:029-8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7室

联系方式:029-88******-804

传真:029-88******

五、招标文件中变更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要求,“原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一年”;现变更为:“验收合格后2年。”

更正理由:质保期变更

其他事项: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均不变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招标二部杨丹

七、联系电话:029-88******-804

特此公告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2019-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