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石景山区道路停车电子收费运营管理服务(设备收费)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03 02:53: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石景山区道路停车电子收费运营管理服务(设备收费)
  • 北京市
  • 行政机关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刘鎏
  • 预算***万元
  • 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1860****516 010-68******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景山区道路停车电子收费运营管理服务(设备收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景山区道路停车电子收费运营管理服务(设备收费)

项目编号:石景山区道路停车电子收费运营管理服务(设备收费)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鎏

项目联系电话:1860****5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东路9号

联系方式:李工,010-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鎏,1860****51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6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石景山区道路停车电子收费运营管理服务(设备收费)

数量:1项

简要规格描述:提供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秩序管理、宣传引导、日常巡检、缴费提示等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关于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的记录证明截图(复印件盖公章)(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3.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提供);5.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04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602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6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九、报名资料

1、现场报名时须由本项目被授权人携带如下资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完成“五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被授权人(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602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鎏,1860****516

十、注意事项:本项目投标相关事宜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十一、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北京市财政局、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