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崇左市城区三桥至渠珠段-Ⅲ标段(机电设备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编号:CZZC2019-J1-00001-CQSF)成交公告
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崇左市城区堤防工程管理处的委托,就“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崇左市城区三桥至渠珠段-Ⅲ标段(机电设备工程)施工项目”项目(项目编号:CZZC20***-J***0000***CQSF)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ZZC20***-J***0000***CQSF
项目名称: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崇左市城区三桥至渠珠段-Ⅲ标段(机电设备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77***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崇左市城区堤防工程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安居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工 077***783***78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街道花山路嘉苑小区T-0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工 077***7******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CZZC20***-J***0000***CQSF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年05月27日
成交日期:20***年05月3***
总成交金额:8***55***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旭众水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号怡和园小区***栋***-3号
3.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壹万伍仟伍佰壹拾肆元整(¥8***5***.00元)
4.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2327***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55号)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农美丽(组长)、蒋受霞、蒋林发(业主评委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见公告正文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见公告正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崇左市城区三桥至渠珠段-Ⅲ标段(机电设备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编号:CZZC20***-J***0000***CQSF)
成交公告
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崇左市城区堤防工程管理处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年5月27日就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崇左市城区三桥至渠珠段-Ⅲ标段(机电设备工程)施工项目(CZZC20***-J***0000***CQSF)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崇左市城区三桥至渠珠段-Ⅲ标段(机电设备工程)施工项目(CZZC20***-J***0000***CQSF)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崇左市城区三桥至渠珠段-Ⅲ标段(机电设备工程)施工项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20***年5月2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谈判日期:20***年5月3******时00分
评审地点: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评标室(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街道花山路嘉苑小区T-08号)。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农美丽(组长)、蒋受霞、蒋林发(业主评委)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旭众水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号怡和园小区***栋***-3号
3.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壹万伍仟伍佰壹拾肆元整(¥8***5***.00元)
4.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
5.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
六、代理服务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55号)计取,即¥***232.7***lt;/span>元。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崇左市城区堤防工程管理处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安居路***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7***783***7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街道花山路嘉苑小区T-08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7***887***66
3.监督部门:崇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59626***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崇左市城区堤防工程管理处或受托代理机构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崇左市城区堤防工程管理处
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