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城区道路停车泊位(部份)停车责任保险(第二次)(19C0282)采购公告

2019-06-03 0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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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城区道路停车泊位(部份)停车责任保险(第二次)(19C0282)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9年6月3日

一、项目号:19C0282

二、项目名称:江津区城区道路停车泊位(部份)停车责任保险(第二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金额:¥***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江津区城区道路停车泊位(部份)停车责任保险 ¥*** 1820
最高限价总计:¥***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6月3日 至 2019年6月5日 18: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大同路351号原老公安局内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六)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之保险公司必须在江津区城区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专门的理赔人员,能够响应快速现场理赔查勘。

(七)近二年内具有从事相应保险项目且信誉良好之保险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八)投标方在2019年6 月 5 日12:00  时截止前持公司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竞争性谈判文书确认书到重庆市江津区公共停车场管理所缴纳投标保证金4300元,并开具投标保证金凭据。

(九)未成为中标候选人的竞标人竞标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十)中标后,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收取,以转账方式缴纳(户名: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开户行:农商行江津支行 账号:150******1200***009157 备注或用途:**项目**款项 40300800195 停车所账号),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方。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6月6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6月6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901会议室

九、评审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 2019年6月6日 09:30

谈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901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公共停车场管理所

采购经办人:陈雨

采购人电话:4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大同路351号原老公安局内

十一、附件

江津区城区道路停车泊位(部份)停车责任保险1(第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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