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教学等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02 08:57:00
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教学等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教学设备及其他设备采购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8.420000 |
| B | 高级重症监护ICU综合训练系统采购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55.000000 |
| C | 大赛设备采购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2.700000 |
| D | 信息中心所需设备、系统采购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360000 |
| E | 窗帘、桌凳、空调及段滑门采购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8.85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