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人民检察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4530000WT201901384云县人民检察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询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规定,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云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云县人民检察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服务,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公开诚邀国内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县人民检察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4530000WT201901384;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产品规格、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安检门 | 6防区智能型安检门 | 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 1 | 台 |
2 | 通道式安检机 | X光通道式安检机 | 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 1 | 台 |
3 | 探测器 | 手持金属探测器 | 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 ||
4 | 访客机 | | 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 1 | 套 |
人事管理模块 | 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 ||||
来访登记 | 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 ||||
离开注销 | 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 ||||
报表查询功能 | 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 ||||
门岗信息 | 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 ||||
访客信息管理 | 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
云县人民检察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共设一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2.6、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供应商交付的货物后,双方组织安排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供货商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5%的尾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甲方向供货商一次性付清尾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者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具备本采购项目供货及运输配送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4)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16年至2018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18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供应商信誉要求: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除此之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及采购预算
4.1、询价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5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询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本项目不接受邮购询价文件),售后不退。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持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核查:
4.2.1.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户除外)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
4.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2018年6月至今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8年6月至今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银行资信证明;企业状况一览表等。
4.3询价采购文件发售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局二楼
4.4、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上限为82,900.00元(大写:捌万贰仟玖佰元整);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19年6月1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询价地点:云县检察院老办公楼四楼4004 。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六、投标保证金
(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1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金额:1000.00元;
(3)形式:转账、电汇。
(4)退还形式:与供应商的递交形式一致。
(5)投标保证交纳帐户:
账户名称: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南塘支行
银行账号:251804****200052496
联系人:关女士 联系电话:1575****7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⑤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6)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据在投标时单独出示查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与有关的通知,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质疑,请于开标会前3个工作日书面致函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云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98****231
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局二楼
联系人:赵丽娟
电话:1588****059
电子信箱:22******95@qq.com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