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新湖镇刘庄村、后泊村、窦府营村为民服务中心及范洼村幸福院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6-02 05:59:00
东平县新湖镇刘庄村、后泊村、窦府营村为民服务中心及范洼村幸福院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东平县新湖镇刘庄村为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1 | (一)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二)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三)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供应商须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五)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4.926793 |
| B | 东平县新湖镇后泊村为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1 | (一)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二)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三)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供应商须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五)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8.038186 |
| C | 东平县新湖镇窦府营村为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1 | (一)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二)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三)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供应商须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五)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8.038186 |
| D | 东平县新湖镇范洼村幸福院建设项目 | 1 | (一)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二)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三)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供应商须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五)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5.964785 |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