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农业农村局无人机植保作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02 04:57: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HCHF-G19075
  • 黑龙江省
  • 行政机关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王先生
  • 预算***万元
  • 肇东市农业农村局
  • 0451-58****** 0455-7******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肇东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肇东市农业农村局无人机植保作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肇东市农业农村局无人机植保作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CHF-G1907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肇东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肇东市

联系方式:庞先生0455-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0451-58******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南门一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肇东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肇东市农业农村局无人机植保作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肇东市农业农村局无人机植保作业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HCHF-G19075;

2.3 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2.4 预算金额:***元;

2.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 采购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序号

采购内容

简要规格或基本概况

服务期

服务地点

1

无人机植保作业

1、使用无人机作业投放天敌(赤眼蜂球),面积7000亩,作业2次,合计14000亩;

2、使用无人机作业玉米植保健身(细胞酶叶面肥),面积45000亩,作业1次;

3、投标人自行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作业无人机、赤眼蜂球、细胞酶叶面肥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08月31日前完成

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近年内(2017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资格审查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3.4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方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5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官方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6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7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06月03日至2019年06月1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南门一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公告期限:2019年06月03日至2019年06月10日;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年06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南门一楼)开标大厅;

5.2 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8、联系方式

采购人:肇东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地址:肇东市

联系人:庞先生

联系电话:0455-7******

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南门一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5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近年内(2017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资格审查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3.4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方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3.5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官方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3.6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3.7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03日 08:30 至 2019年06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南门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06月03日至2019年06月1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南门一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公告期限:2019年06月03日至2019年06月10日;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南门一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