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清河电力电讯管理所购置线路监控装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02 03:27: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TAHP-2019-ZB-080
  • 北京市
  • 行政机关
  •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王超
  • 预算***万元
  • 北京市清河电力电讯管理所
  • 1851****671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清河电力电讯管理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购置线路监控装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购置线路监控装置

项目编号:TAHP-2019-ZB-08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超

项目联系电话:1851****67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清河电力电讯管理所

地址:京山线茶淀站清河农场

联系方式:刘振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超1851****67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盈坤世纪G座7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4.1.本项目为购置线路监控装置,具体内容及规模包括:采购线路监控装置18套单元设备,对934、936两条线路进行安装调试。

线路监控装置采用高速实时同步采样,可以通过通信终端合成零序电流并能用多种判据定位接地故障,并将采集到的特征信息发送到系统主站。系统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告警显示、告警短信转发、故障统计检索和查询等。引导工作人员迅速找到故障点,以最快速度恢复鉴于正常用电的一种强有力的手段,能有效提高线路故障监测的自动化和现代化水平。

在架空线路、电力电缆、箱变、环网柜、电缆分支箱里,安装用于指示故障的监控装置,在线路发生故障后,会迅速触发感应装置,反馈到联网电脑和手机软件,巡线人员按照故障的报警显示,能迅速确定故障区段,快速处理故障并恢复供电,可以大大提高供电可靠性。4.2供货期:本项目供货及安装调试时间为21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5.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备注1备注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期,即查询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期的信用信息记录。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在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期的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经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后,以网站截图打印稿的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如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03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盈坤世纪G座702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 领取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盈坤世纪G座7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