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泸沽湖管理局云南省丽江市泸沽湖女儿国镇供水工程(二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9-06-02 11:27:00
  • 资格预审
  • 公开招标
  • 云南省
  • 行政机关
  •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 叶工
  • 丽江泸沽湖管理局
  • 0888-5******

云南省丽江市泸沽湖女儿国镇供水工程(二期)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丽江市泸沽湖女儿国镇供水工程(二期)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由丽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经丽江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丽江泸沽湖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内容及公共产出物

项目内容包括:(1)新建竹地提升泵站工程;(2)新建1#输水管(浪放方向)(3)新建2#输水管(里格方向);(4)扩建拖支水厂;(5)新建永宁乡、小落水、独家村、里格、小鱼坝、三家村、浪放配水管网。

公共产出物:提高宁蒗县泸沽湖景区的供水规模及供水范围满足发展需要。满足总供水规模达到2.0m³/d(其中本期供水规模为1.0m³/d);进一步提高宁蒗县永宁乡、女儿国镇以及泸沽湖景区供水水质,出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标准。

项目建设内容及公共产出物具体详见《项目基础资料》。

2)项目总投资

宁蒗县发改局批复的泸沽湖女儿国镇供水工程(二期)工程可研估算动态总投资额***万元(静态总投资为9,869.3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7,546.37万元。通过 PPP 模式调整后,女儿国镇供水工程(二期)项目动态投资估算金额为 10,116.83 万元。投资估算金额具体详见《项目基础资料》。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云南省丽江市泸沽湖女儿国镇供水工程(二期)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2.3操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投标人中标后,作为社会资本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与政府出资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等责任,并在此期间内享有本项目的经营权和收益权。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根据项目的可用性,并采用绩效付费方式,通过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获得合理回报;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将全部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无附加任何条件的基础上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1)股权比例及注册资本金构成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股权占比:政府持股10%,社会资本方持股90%

2)项目资本金

项目资本金按照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计算(最终以金融机构要求为准),项目资本金合计金额为2,100.00万元;分别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按持股比例筹集,其中:政府出资210.00万元,比例10%;社会资本方出资1,890.00万元,比例90%

3)项目融资

除项目资本金外的缺口资金8016.83万元,缺口资金由项目公司融资解决,项目融资由社会资本提供增信、担保或以《PPP合同》下享有的权益提供质押(或担保)。

4)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收益回报机制为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并采用绩效考核付费。具体为:可用性付费+绩效付费的组合付费方式。

5)本项目施工、货物或服务的采购方式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服务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

2.4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1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0年。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申请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财务实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投资能力不低于1,890.00万元,融资能力不低于8016.83万元。

2)专业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信用要求: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特定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中的主要出资单位(项目公司的控股股东)。

3)联合体成员出资及占股比例均不得为0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不予通过评审。

3.6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1963日至2019610日前,进入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www.ljggzyxx.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已在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如果因某种原因决定不再网上上传申请文件或不再参加资格预审,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www.ljggzyxx.cn/)撤销报名,否则可能会导致申请人诚信信誉受影响。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9625日上午0800分—上午0900分。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9625日上午900分,地点为: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www.ljggzyxx.cn/),申请人须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申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申请人须于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2份电子文件[光盘,确保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投标担保及中标服务费

8.1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无需提交投标担保,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的金额:40万元;投标担保的形式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8.2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服务费金额:17.7万元;支付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9.现场踏勘

为了能让申请人了解项目的情况,做到合理、科学的编制文件。特组织现场踏勘和现场答疑,所有申请人都应按时参加,以便项目的顺利进行,若申请人不能按时到场参加,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其资格预审文件。

请各申请人于2019061018:00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人:杨磊;联系电话:1357****870)告知参加现场踏勘的人员及联系方式(申请人参与踏勘人员必须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请以上人员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请带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及相关身份证明证件备查。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和负责)。踏勘集合时间:20196111000时;踏勘集合地点:泸沽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丽江泸沽湖管理局

联系人:杨先生

  话:0888-5******

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19小龙村23

邮编:650023

联系人:叶工

电话:0871-63******

传真:087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