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交通运输局机关涉县城市公交经营权招标二次公告
2019-03-11 02:39:00
<html><body><div class="vF_detail_content"> 开标时间:20***9年04月04日***4时30分<br/>项目名称:涉县城市公交经营权<br/>机构项目编码:HB20***90*******02003***<br/>项目联系人:王玲玲<br/>项目联系电话:***330****085<br/>采购人:涉县交通运输局机关<br/>采购人地址:涉县清泉路<br/>采购人联系方式:03***0-3******<br/>代理机构:河北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br/>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涉县裕华路裕华嘉苑小区***#楼2单元***02室<br/>代理机构联系方式:***330****085<br/>预算金额:***万元<br/>投标截至时间:20***9年04月04日***4时30分<br/>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9-03-***2<br/>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9-03-***8<br/>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服务窗口<br/>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br/>招标文件售价:500元<br/>开标地点: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br/>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 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者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以及开户许可证,具有运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20***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6]***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持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者存在控股5***%及以上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三年来发生重特大以上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2)企业被交通部门责令整改,并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企业仍处于整改期间的。(3)在社会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或二年内取消不良记录的。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上2-4项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br/>采购数量:***<br/>技术要求:(***)新购的新能源公交车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2)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3)服务质量:驾驶员、乘务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服务规范、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安排培训、考核合格人员上岗;按照规定的时段、线路和站点运营,不得追抢客源、滞站揽客;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票价收费。<br/>备注: </div> </bod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