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看守所警用监管人员防误放装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2019-06-30 12:00:00
  • 其他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SGZC-2019-022    三、磋商内容:
  • 山西省
  • 行政机关
  • 预算***万元
  • 中标***万元
  • 0356-2******

晋城市看守所警用监管人员防误放装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GZC-2019-022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30日    【打印】           

    晋城市三公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晋城市看守所委托,对警用监管人员防误放装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代理商或厂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晋城市看守所警用监管人员防误放装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GZC-2019-022

    三、磋商内容:

    1、本次磋商内容为:警用监管人员防误放装备采购项目(含防误放认证系统、活体指纹采集器、电源模块等)。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

    注:在设备技术参数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如不属于强制性标准可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

    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预算金额:***万元。

    五、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本次各供应商需携带通过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上年度或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一个月缴税凭证及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养老、医疗、失业、工伤险中任意一项)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为0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询投标单位信用结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须加盖公章)。

    各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证件的副本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副本复印件,报名或投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否则其报名或投标不予认可。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以上证件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磋商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磋商文件发售: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5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晋城市三公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晋城市太行南路826号一楼业务室)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4、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1583****758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19年7月12日15时30分

    2、地点:晋城市湖滨花园酒店3楼会议室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芮妍妍,联系电话:0356-2******

晋城市三公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