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服务磋商公告
|
||||||||||
| 招标编号:SXZB-190602710Z002/01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9日 【打印】 |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服务磋商公告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其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SXZB-190602710Z002/01 三、采购内容: 1、本次磋商采购共1包,所磋商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承担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办公楼的电梯、空调、供电、消防、避雷、供水等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服务。具体报价范围、服务范围及所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4、服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5、采购预算:***元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非法定代表人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请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六、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6日(北京时间8:30-12:0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B1302室 3、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开户名: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太原建设北路支行 帐号:83******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7月2日下午14:00~15:00(北京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文件将被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1会议室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9年7月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1会议室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211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51-2******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13层) 项目联系人:霍先生、蔚先生 电话及传真:0351-8****** E-mail:sxszb10@163.com 邮编:030031 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