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关于家具等一批项目的补充通知

2019-06-12 12:00:00
  • 其他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SZHX2019-G-011
  • 江苏省
  • 行政机关

采购编号:SZHX2019-G-011

一、原评分标准中:

1.提供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2017年1月份以来有效的原材料检测报告,每少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检测报告复印件必须复印完整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检测报告需有真伪核实方式(如扫描二维码、电话查询等),所有相关检测报告中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数据,开标现场提供检测报告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现调整为:

1.提供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原材料检测报告,每少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检测报告复印件必须复印完整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检测报告需有真伪核实方式(如扫描二维码、电话查询等),所有相关检测报告中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数据,开标现场提供检测报告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二、原评分标准中:

2、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获得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证齐全得1分(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无原件不得分)

3、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近三年内任意一年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1分

5、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具有有效期内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2分


现调整为:

2、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获得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证齐全得3分(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无原件不得分)

3、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获得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1分

三、增加: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2-68******。


以上补充通知与原文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未修改部分保持不变!特此通知,谢谢合作!

本通知为SZHX2019-G-011号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