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佳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补充公告
2019-06-12 12:00:00
关于南通佳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的补充公告
各位投标人: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请投标人按照系统内提供的文件模板制作投标文件。系统内未提供模板的,请参考招标文件正文第七章提供的模板。
资格审查文件以招标文件正文第二章第3.1款中的要求为标准,请投标人在系统内按规定制作。对于系统中出现的部分条目在招标文件正文中未要求提供的,可上传一份空白文档或在提供的模板内标注“此项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商务技术标中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正文要求编制响应材料,上传到系统中。系统内的“投标配置表、提供一览表、技术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所投产品技术资料或样本等” 条目如在招标文件正文中未要求提供的,可上传一份空白文档或在提供的模板内标注“此项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价格标中,因系统内格式为固定模板,为价格报价的形式,而招标文件正文要求为费率报价。现统一填写标准:投标人将百分制形式报价(保留两位小数)填写在“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中。未按此规则报价的视同无效报价。
南通佳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