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JDZC-2019JS007#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险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的澄清
关于“JDZC-2019JS007#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险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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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险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JDZC-2019JS007)更正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审标准” 服务部分第2条“扬州区域内专业寿险核赔员及核赔师人员数量”修改为:“扬州区域内专业核赔员及核赔师人员数量”
企业履约能力第2条“对照2018年12月保险行业协会报表,按照2018年1-12月总保费规模,第一名得6分,第二名得4分,第三名得2分,以后各得0分。(需提供保险行业协会报表网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修改为:“对照2018年12月保险行业协会报表,按照2018年1-12月总保费规模,第一名得6分,第二名得4分,第三名得2分,以后各得0分。(需提供保险行业协会报表数据加盖投标人公章)”。
企业履约能力第3条“对照2018年12月保险行业协会报表,按照2018年1-12月意外险保费规模,第一名得6分,第二名得4分,第三名得2分,以后各得0分。(需提供保险行业协会报表网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修改为:“对照2018年12月保险行业协会报表,按照2018年1-12月意外险保费规模,第一名得6分,第二名得4分,第三名得2分,以后各得0分。(需提供保险行业协会报表数据加盖投标人公章)”
企业履约能力第4条“2018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排名表,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1分,以后各得0分。(需提供银保监会网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修改为:“2018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排名表,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1分,以后各得0分。(提供投标单位2018年第四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数据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