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更正公告
公采JSKT2019-A-05号
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委托,就其所需的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实施采购,已于2019年5月24日发布公告,现发布答疑更正公告如下: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原采购项目名称: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
原采购项目编号:公采JSKT2019-A-05号
原采购项目预算:***万元
二、答疑更正事项、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九章/采购需求/技术规格及服务需求/第8项/设备高低温检测: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使用应满足环境温度-35℃-50℃条件下的使用需求。(在投标文件中附国家计量部门授权的省级及以上政府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机动车尾气遥测仪在环境温度-35℃-50℃条件下检测报告复印件,且检测数据均在示值允许误差范围内,提供原件核查)”现修改为“设备高低温检测: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使用应满足环境温度-20℃-45℃条件下的使用需求。(在投标文件中附国家计量部门授权的省级及以上政府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机动车尾气遥测仪在环境温度-20℃-45℃条件下检测报告复印件,且检测数据均在示值允许误差范围内,提供原件核查)”。
2、原采购文件“第九章/采购需求/技术规格及服务需求/第11项/★具有机动车速度与加速度检测功能:1)保证测量精度的车辆速度范围为:5-120km/h;2)车速测量分析时间≤0.5s;3)车速检测误差<0.5km/h;4)加速度检测误差<0.2m/s2;投标人提供具有省级或以上政府计量部门出具速度和加速度的测试证书或校准证书(测试内容包含:速度和加速度),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附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核查”现修改为“★具有机动车速度与加速度检测功能:1)保证测量精度的车辆速度范围为:10-100km/h;2)车速测量分析时间≤0.5s;3)车速检测误差<1.6km/h;4)加速度检测误差<0.2m/s2;投标人提供具有省级或以上政府计量部门出具速度和加速度的测试证书或校准证书(测试内容包含:速度和加速度),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附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核查”。
3.原采购文件中“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19年6月19日上午9:00-9:30;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6月19日上午9:30整;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06(金坛区清风路1号);”现修改为“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19年 6月25日上午9:00-9:30;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 6月25日上午9:30整;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06(金坛区清风路1号)”。
4.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郦先生 联系电话:1770****983
招标代理: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翠园商业广场三楼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
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