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新闻传媒集团(临海市广播电视台)“中国蓝云”合作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示简要说明:按照中央部署和中宣部要求,浙江省明确提出要在2019年年底前实现县级融媒体中心全覆盖,媒体融合发展工程是作为今后五年文化浙江十大工程之一而重点实施。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是浙江省委、省政府的直属新闻单位。是中宣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19年1月15日发布的《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GY/T321-2019]的编制单位之一,且为浙江省级媒体唯一单位。 2018年12月5日临海市新闻传媒集团的中央厨房系统正式启用,是按照中宣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实施的,采用了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中国蓝云"一致的系统底层。
一、 采购人名称: 临海市新闻传媒集团(临海市广播电视台)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6****46981
三、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蓝云”合作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中国蓝云”合作项目 | 1 | *** | 项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该项目是若采用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的"中国蓝云"来实现省市两级对接,将可以确保跟省级平台对接的技术一致性和设备兼容性,并降低对接成本和风险。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莫干山路111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吴海兵 | 临海市市管办 | |
| 林建强 | 临海市人社局 | |
| 蔡荣建 | 临海市公安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临海市新闻传媒集团(临海市广播电视台)作为党媒,具有特殊的政治性,软件版权的唯一性和安全播出的可靠性要求。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是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的《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的主要参与单位,同时拥有全省广播电视传输专网,能确保信息传输的安全。真正实现中央、省、市、县四级媒体融合网络架构。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以及《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 28号)第三章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只能由唯一供应商"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实施,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临海市新闻传媒集团(临海市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0576-89******
传真: 0576-89366526
地址: 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中)1258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临海市财政局
联系人: 采购办
监管部门电话: 057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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