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师发展学校等级评估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为推进全省教师发展学校的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16〕554号)精神及《浙江省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浙教办师〔2015〕49号)要求,浙江省教育厅印发了《浙江省教师发展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浙教师〔2017〕109号),提出“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专家机构分批开展教师发展学校等级评估”,“省教育厅在专家机构评估基础上,每年公布教师发展学校等级,并分批遴选确定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因此,2018-2020年间,共计有1000所教师发展学校接受等级评估;每年根据学校申请,集中安排一次评估。 项目内容:教师发展学校等级评估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组织评估专家培训,确保检查标准的一致性。二是TDS学校网上评估申报。2019年将实行限额总量500所,由各地市教育局按总量的45%学校数量,汇总评估申报名单后,报备第三方评估机构。三是开展网络调查。网络调查的内容主要是针对TDS学校教师参与情况及其满意度进行调查,并形成1份总报告。四是专家对申报材料开展网络评估。为提升网络评估的科学性,2019年500所学校全部进行网络评估。五是现场评估。按照20%左右的比例,大概需100所学校参加现场评估,现场评估一天3所左右,每组3人,分成11个小组进行。六是提交年度评估报告。在完成评估任务后,项目组向浙江省教育厅提交《年度浙江省教师发展学校评估报告》,对该年度TDS学校评估概况、评估结果、发现的亮点,并根据评估情况提出相应的建议。在机构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召开评估总结会,由省教育厅公布2019年度教师发展学校等级。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教育厅(本级)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6****972630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省教师发展学校等级评估
四、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浙江省教师发展学校等级评估 | 1 | *** | 次 | 为推进全省教师发展学校的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16〕554号)精神及《浙江省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浙教办师〔2015〕49号)要求,浙江省教育厅印发了《浙江省教师发展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浙教师〔2017〕109号),提出“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专家机构分批开展教师发展学校等级评估”,“省教育厅在专家机构评估基础上,每年公布教师发展学校等级,并分批遴选确定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因此,2018-2020年间,共计有1000所教师发展学校接受等级评估;每年根据学校申请,集中安排一次评估。 项目内容:教师发展学校等级评估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组织评估专家培训,确保检查标准的一致性。二是TDS学校网上评估申报。2019年将实行限额总量500所,由各地市教育局按总量的45%学校数量,汇总评估申报名单后,报备第三方评估机构。三是开展网络调查。网络调查的内容主要是针对TDS学校教师参与情况及其满意度进行调查,并形成1份总报告。四是专家对申报材料开展网络评估。为提升网络评估的科学性,2019年500所学校全部进行网络评估。五是现场评估。按照20%左右的比例,大概需100所学校参加现场评估,现场评估一天3所左右,每组3人,分成11个小组进行。六是提交年度评估报告。在完成评估任务后,项目组向浙江省教育厅提交《年度浙江省教师发展学校评估报告》,对该年度TDS学校评估概况、评估结果、发现的亮点,并根据评估情况提出相应的建议。在机构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召开评估总结会,由省教育厅公布2019年度教师发展学校等级。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要求),并且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11条规定: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事业单位原先承担的服务项目,按照政策规定,在改革过渡期内需要由其继续承担服务的情形,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省教育评估院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邵立胜 | 高级会计师 | 杭州市萧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严甬 | 高级工程师 | 浙江省水文局 |
| 周海伟 | 高级工程师 | 杭州市房产信息中心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2019年5月31日下午,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504会议室对“浙江省教师发展学校等级评估”项目(预算***万)单一来源采购进行专家评审。通过论证,我们3位专家一致认为,浙江省教师发展学校建设工作是教育厅推进教育教师质量提升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落实《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创建高等院校、地方政府和中小学校协同全过程参与师范生培养机制,建成一批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的关键举措。该评估项目旨以教师发展学校(简称TDS)等级评定为抓手,全面提升教师职前职后培养质量,实现高校与中小学校的深度合作,不存在任何商业营利性行为。建议由浙江省教育评估院承担该项目评估。 一、该项目研究需要具有专有技术和丰富的研究经验,通过网络调查、实地走访、网络评估、访谈以及管理数据的分析等方式,完成对教师发展学校建设的效果评估。浙江省教育评估院自2012年开展评估项目以来,已经在这些技术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教师发展学校建设情况,将纳入各地教育现代化、教育发展绩效和教师培训绩效考核等发展性评价指标体系,纳入高校师范生培养创新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为确保教师发展学校等级评估的公平、公正、权威,需要有省级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组织开展评估,不宜由有教师教育类专业的高校或地方性评估机构承担此项工作。浙江省教育评估院作为第三方省级评估机构适宜承担。 三、全省目前共有1020所TDS学校,需要分3年完成等级评估,因此,承担此项评估工作的机构应该能够确保连续3年完成本轮评估、能够组建一批专业的评估专家队伍、能够就评估结果向教育厅负责。浙江省教育评估院作为独立法人单位,已经组建了近1000名人员的专业化评估专家队伍,教育评估院内部人员稳定,能够保证3年有效完成等级评估。省教育评估院于2018年全程参与了评估标准的制定,且组织开展了该项目的第一轮评估。由浙江省教育评估院组织开展教师发展学校等级评估,能够保证项目过程与每年结果的一致性。 四、省教育评估院长期承担“省一级特色示范高中评估”、“省一级幼儿园等级评估”、“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复核”等项目,具有成熟的学校等级评估经验和机制。该机构有长期从事基础教育评估研究的专业人员,能够保证此项工作的专业性。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要求),并且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11条规定: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事业单位原先承担的服务项目,按照政策规定,在改革过渡期内需要由其继续承担服务的情形,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推荐浙江省教育评估院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万元。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教育厅(本级)
联系人: 吴祥圣
联系电话: 1598****797
传真: 0571-88******
地址: 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2116室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
传真: 0571-87056984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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