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社保厅关于2019年度省级家政人才培训费用按财政专项经费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9-06-19 09:10:54
  • 其他公示
  • 单一来源
  • urce2019062
  • 浙江省
  • 行政机关
  • 冯华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

公示简要说明: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指出,“家政服务大有可为”“家政业是朝阳产业,要把这个互利共赢的工作做实做好,办成爱心工程”。2019年2月20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部署了推动家政服务增加供给、提高质量的措施,要求加强家政服务技能培训,推动质量提升。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1〕132号)、省人力社保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培训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24号)等文件,进一步做好家政服务培训工作。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6****20579     

三、    采购项目名称: 省级家政人才培训    

四、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2019年度省级家政人才培训181.44万元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指出,“家政服务大有可为”“家政业是朝阳产业,要把这个互利共赢的工作做实做好,办成爱心工程”。2019年2月20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部署了推动家政服务增加供给、提高质量的措施,要求加强家政服务技能培训,推动质量提升。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1〕132号)、省人力社保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培训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24号)等文件,进一步做好家政服务培训工作。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为进一步加强高端家政服务人才培训,提升家政服务职业化水平,促进我省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省级职业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经会同省财政厅、省妇联协商研究,选择办学条件好、师资力量强的职业培训学校为承办省级家政人才培训单位,开展2019年家政人才培训。我厅农民工工作处作为家政人才培训业务主管部门,按照“事前审核、事中检查、事后考评”的原则,对家政人才培训项目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成效。同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72号)精神和浙财政采监〔2014〕28号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我厅拟委托省妇女干部学校(浙江女子专修学院)为政府购买家政人才培训服务的单一承接主体,负责家政人才培训,根据家政人才培训项目服务成本测算,2019年省家政人才培训需经费81.44万元。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省妇女干部学校(浙江女子专修学院)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10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韩朝利主任科员、业务指导浙江省人力社保厅
张武萍副校长、浙江省妇女干部学校
汪群龙健康与社会管理 学院副院长浙江树人大学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省妇女干部学校(浙江女子专修学院)是浙江省妇女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妇联巾帼家政培训单位,是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的副会长单位和省巾帼家政服务联盟发起单位。学校师资力量雄厚,25名专职教师100%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硬件设施完备,有普通教室24间、家政技能实训室8间、报告厅6间、图书阅览室1间、宿舍楼客房120间以及一个可同时容纳250人用餐的餐厅。学校具有丰富的家政职业培训经验,至今已培养育婴师、母婴护理师、幼儿保教人才等3000余人,同时举办过多期家政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班,已培训家政培训师、家政企业管理人员近1000人。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具备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 

联系人: 刘长春 

联系电话:  0571-87****** 

传真: 0571-87053044 

地址:  省府二号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 

传真: 0571-87056984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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