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非遗薪传广场组舞台制作及搭建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19-06-14 05:47:20
  • 单一来源公示
  • 单一来源
  • 浙江省
  • 行政机关
  • 李先生
  • 预算***万元
  • 景宁畲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景宁畲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二、    单一来源编号: 浙明丽采2019010号     

三、    采购项目名称: 2019年浙江省非遗薪传广场组舞台制作及搭建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2019年浙江省非遗薪传广场组舞台制作及搭建项目1***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根据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办的2019年浙江省非遗薪传——传统舞蹈展演展评活动的相关要求,由景宁县非遗中心执行承办并将于2019年6月26日至28日在景宁凤凰古镇及文化小剧场进行演出。本次活动经费由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景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共同承担支付,其中舞台组演出经费由浙江省非遗保护中心直接支付于杭州艺厘米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为方便与浙江省非遗保护中心衔接工作,故景宁县非遗保护中心指定由杭州艺厘米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负责搭建广场组与综合组演出舞台项目的相关工作。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杭州艺厘米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闻堰街道亚太路1891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梅兴宇、贾金标、叶晓峰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2019年浙江省非遗薪传——传统舞蹈展演展评活动,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已与杭州艺厘米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此次活动的现场舞美、舞台设计、搭建及演出等费用由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景宁畲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共同承担,其中广场组与综合组费用由景宁畲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担。此次采购性质特殊,为保证演出和服务配套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即由杭州艺厘米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实施。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景宁畲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1364****885 

传真:  

地址: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李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8-5******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