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公安局关于邮政快递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永康市公安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6****72226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永康市公安局邮政快递费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邮政快递费 | 1 | ***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永康市公安局邮政快递项目,是依据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为减轻企业群众负担而推出的证照快递业务,全年预计经费叁拾万元整左右。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中国邮政快递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康市分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永康市江南街道解放南路275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朱荣平 | 市财政局 | |
| 胡金名 | 市发改局 | |
| 应远遥 | 浙江华溪律师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永康市公安局证照寄递,依据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为减轻企业群众负担,推出证照快递送达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5条、第7条、第51条、第55条之规定,为确保寄递的保密性和安全性,须通过“中国邮政企业”开展证照寄递工作。该公司已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证照快递统一平台接口;该公司服务覆盖每个村,具有全国通达性。综上所述,建议使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永康市公安局
联系人: 方关亮
联系电话: 0579-87******
传真:
地址: 永康市丽州北路1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 章程瀚
监管部门电话: 1885****858
传真:
地址: 浙江省永康市永富南路15号财税大楼。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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