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9-06-14 03: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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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岱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示简要说明: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不动产登记一窗云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精神,要求今年年底必须实现不动产登记系统与市政府一窗受理平台对接,从而实现不动产登记的“一窗办、网上办、移动办(掌上办)、一证办”。现参照《浙江省不动产登记一窗云平台共享接口数据交互标准(V1.0)》,我中心拟开展岱山县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建设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 岱山县不动产登记平台接入舟山市一窗受理平台;2. 不动产登记系统迁移“上云”;3.硬件设备;4.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我中心计划采用单一来源形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拟定供应商为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采购人名称:  岱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6****813144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岱山县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建设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1500000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1、岱山县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建设项目技术路线:1)以不动产登记平台整合工作作为支撑“一窗平台”应用;将不动产登记系统的业务受理模块进行外网迁移,接入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由岱山县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全市通办业务平台负责申请受理,不动产登记系统负责审核登簿,实现登记业务的受办分离,实现业务跨部门的协同办理和数据交换,为“一网通办、一证通办、全域通办”创造基础条件,2)权调登记分离改造,在县级不动产登记系统部分“上云”的基础上,实现权调系统和登记系统的分离改造,实现权调系统部署在政务内网,登记系统部署在政务外网,完成本地网络与互联网物理隔离改造,能够有效保障用户数据的安全。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岱山县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建设和运维单位以及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的承建单位,对岱山县不动产登记系统、业务流程及数据库结构非常了解,掌握、熟悉所有的字段参数,能快速完成系统改造及数据库结构分析,为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提供了技术保障。 2、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我中心不动产登记系统承建和长期运维、驻场单位,在不动产登记系统及“最多跑一次”系统改造建设过程中与县房管等部门进行长期合作,在参与本项目方案编制过程中已经与上述部门进行了多次的技术交流和协接,有利于缩短本项目的开发时间,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3、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承建完成了宁波、衢州、义乌、宁海等地“一窗受理”系统改造项目并已经正式上线运行,形成了成熟有效的“一窗受理”业务开发模式,为本项目建设积累了大量经验和技术参考,也为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提供了保障。 综上所述,我中心申请对岱山县不动产统一受理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定由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建。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2幢231室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刘增波中级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邱宏定中级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柴军中级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2019年6月11日,本专家组在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就岱山县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论证,审阅了不动产中心提交的采购理由说明,经质询与专家组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本次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建设项目需在原有岱山县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基础上,将业务受理模块进行外网迁移,并接入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因此本项目为原有不动产登记系统的续建。 由于舟山市和我县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建设与驻场维护单位均为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且该公司已承建完成宁波、衢州、义乌、宁海等地的“一窗受理”系统改造项目。因此,综合考虑该公司有技术能力在规定时间完成该项目。 因此,岱山县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由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建是合理的。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岱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人: 刘增波 

联系电话:  0580-4****** 

传真:  

地址:  舟山市岱山县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郑央桥 

监管部门电话: 0580-4******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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