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衢江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南片)运营项目(补充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认证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6****85332
三、 采购项目名称: 衢江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南片)运营项目(补充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衢江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南片)运营项目(补充项目) | 1 | 400000 | 项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1.因为省建设厅和衢江区开展厅区合作,谋划了衢江区集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运维一体化项目,该项目包含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计划2019年完成招标。因衢江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南片)运营项目运维期目前已到期,但至衢江区集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运维一体化项目招标完成存在空档期,为了保障空档期内污水处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故需选择运维单位。 2.因衢江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南片)运营项目运维期满至衢江区集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运维一体化项目招标完成之间的时间间隔较短,运维费不高,若再采用公开招标相对成本较高。 3.因机构改革,衢江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南片)运营项目业主单位衢州市衢江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从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离,本次论证项目的业主单位调整为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浙江创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2015年9月经公开招标确定的衢江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南片)运营项目中标单位,为考虑工作的延续性和协调性,现建议该补充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形式,服务期为衢江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南片)运营项目期满至衢江区集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运维一体化项目招标完成。 5.另外衢江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南片)运营项目运维期满至衢江区集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运维一体化项目招标完成之间的时间间隔较短,根据现有短期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投入成本测算,如更换承接主体约增加成本约30万元/年。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创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美院南街99号2034室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姜丽红 | 工程师 | 衢江区交易中心 |
| 陶敬姣 | 副高 | 衢州市电教馆 |
| 陈水方 | 高级工程师 | 衢州市公安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2019年 6月 13日9:00时,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住建局就“衢江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南片)运营项目(补充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家组在仔细审阅相关资料,专家组论证意见如下: 1.因为省建设厅和衢江区开展厅区合作,谋划了衢江区集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运维一体化项目,该项目包含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计划2019年完成招标。因衢江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南片)运营项目运维期目前已到期,但至衢江区集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运维一体化项目招标完成存在空档期,为了保障空档期内污水处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故需选择运维单位。 2.衢江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南片)运营项目运维期满至衢江区集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运维一体化项目招标完成之间的时间间隔较短,若再采用公开招标相对成本较高。 综上所述,根据浙财采监〔2014〕28号文件的“第十一条”第(一)条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为了保障空档期内污水处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专家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浙江创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衢江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南片)运营项目(补充项目)采购的供应商。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蒋志清
联系电话: 1520****592
传真:
地址: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杨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0-8******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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