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衢江区集镇污水处理站智慧环保监控监测建设——在线监测运维项目(补充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6****73441
三、 采购项目名称: 衢江区集镇污水处理站智慧环保监控监测建设——在线监测运维项目(补充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衢江区集镇污水处理站智慧环保监控监测建设——在线监测运维项目(补充项目) | 1 | *** | 项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1.衢江区集镇污水处理站智慧环保监控监测建设——在线监测运维项目2016年6月我局经公开招标,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至今合同已到期。目前省建设厅和衢江区开展厅区合作,谋划了衢江区集镇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及运维一体化项目,该项目包含衢江区集镇污水处理站智慧环保监控监测建设——在线监测运维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计划2019年完成招标。此项目完成之前衢江区集镇污水处理站智慧环保监控监测建设继续运行,因此原在线监测运维期满至衢江区集镇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及运维一体化项目招标完成存在空档期,但该空档期内在线监测设备必须持续稳定运行,故需选择运维单位,服务期为原衢江区集镇污水处理站智慧环保监控监测建设——在线监测运维项目期满至衢江区集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运维一体化项目招标完成。 2. 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在运营期间服务到位,质量可靠,态度良好,且运维项目中报价最低,较市场相比,平均每个站点节约资金4.6万元,累计节约资金46万元,同时我区集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大部分是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自营品牌。 3. 为了考虑工作的延续性和协调性,若更换运维商,势必造成运维成本上升及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各站点设备运行状态难以平稳持续。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4.因机构改革,衢江区集镇污水处理站智慧环保监控监测建设——在线监测运维项目业主单位衢州市衢江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从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离,本次论证项目的业主单位调整为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09号3楼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杨志仙 | 副高 | 衢州市建管处 |
| 张治明 | 讲师 | 衢州市职业技术学院 |
| 张丽屏 | 经济师 | 衢江区科技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2019年6 月 13 日 12点30 时,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住建局就“衢江区集镇污水处理站智慧环保监控监测建设——在线监测运维项目(补充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家组查阅了相关资料认为:为了工作的延续性和协调性,若更换运维商,势必造成运维成本上升及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各站点设备运行状态难以平稳持续。 根据浙财采监〔2014〕28号文件的“第十一条”第(一)条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专家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供应商为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蒋志清
联系电话: 1520****59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杨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0-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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