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
公示简要说明: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项目主要是根据理念城乡道路客运发展情况以及现有城乡道路及客运状况,对城乡道路客运进行评价。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6****37263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 | 1 | *** | 项 | 进行评价服务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隶属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行业直属院校,开设有交通运营相关专业,是全省唯一一所开设面向客运运营管理领域的高等学校,多年服务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研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方面持续多年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开展了《城乡客运一体化指标体系及应用研究》、《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舟山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2014、2015、2016、2017、2018年度)、《浙江省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导则》、《三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规划》、《舟山市公共交通规划》、《岱山县公共客运发展规划》等研究与实践应用项目,系统地研究了我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规划编制导则、并开发了“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监测系统V1.0”,实现了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相关的车辆、线路、发展政策、信息化发展等数据及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的在线监测,对我省高质量发展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提供了系统地支撑;开展广泛调研,撰写了《浙江省通村客运运营服务调研报告(2018年度)》;科技成果“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服务评价与监测技术”列入2019年浙江省交通运输科技成果推广目录。 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专业的队伍、专业的评价方法和手段以及相应的科研能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监测系统V1.0”对能高效、高质量的完成本项目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综上本项目由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承担并提供技术支持及相关服务具有唯一性,故申请按单一采购来源方式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雷风清 | 高级 | 杭州意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梅振宇 | 副教授 | 浙江大学 |
| 高奖 | 高级 | 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鉴于本项目的服务需要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和专有技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服务。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联系人: 刘军
联系电话: 1335****515
传真:
地址: 杭州市梅花碑4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
传真: 0571-87056984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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