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规划编制及“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技术评估(2020年、2021年)项目专家论证变更公告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6****23329
三、 采购项目名称: “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规划编制及“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技术评估(2020年、2021年)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规划编制 | 1 | *** | 1 | 编制 | |
| 2 | “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技术评估(2020年、2021年) | 1 | 340000 | 1 | 评估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1、在2019年06月04日发布“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规划编制及“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技术评估(2020年、2021年)项目专家论证,现进行更改,并出具说明。 2、因取消与福建省福鼎市协作,则金额有变动,标段一金额为65万元,标段二金额为34万元。 3、说明附于其后。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饶素琴 | 高级工程师 | 泰顺县财政局 |
| 夏泰龙 | 高级工程师 | 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黄贵英 | 高级工程师 | 泰顺县环境监测站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第一点理由充分,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二点金额变动由业主自行决定。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采购单位负责采购意见,根据内容由采购单位调整。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77-59******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泰顺县财政局
联系人: 叶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7-6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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