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示范县(试点)创建综合评价单一来源需求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6****92232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建德市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示范县(试点)创建综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建德市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示范县(试点)创建综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 1 | ***0000 | 项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一、“建德市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示范县(试点)创建综合评价”项目,将客观实际、全面细致地分析总结建德有机产业发展建设情况,总结经验教训,评估区域有机产业成熟度和有机产业链完整性,对标国内外区域性有机产业发展现状,优化调整相关工作和指标,明确有机产业发展“十四五”工作重点,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美丽杭州建设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为顺利通过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示范县验收提供支撑。因此,该项目的实施,意义重大。 二、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南京所”)是我国最早提出发展有机农业保护生态环境的单位。1994年原国家环保局批准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成立国家环保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从事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产业政策、标准、生产技术、规划及环境效益评估等研究工作,推动中国有机食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承担了“云南省土壤修复专项有机农业-土壤-水质耦合的土壤修复关键技术与应用示范”“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有机农业生态环境效益定量化评估与管理模式研究”等多项有机产业及农业面源污染相关项目,在有机农业有机食品方面技术优势明显。2015年“南京所”编制了《建德市有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开展了较多生产基地的有机认证和相关资料数据收集,熟悉建德市有机产业发展情况。 三、“建德市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示范县(试点)创建综合评价”采购项目立足于《建德市有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涉及有机产业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等专有知识和技术,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采购项目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规定。同时由于该项目为全国首例,缺少相似成功案例参考,根据项目的实施内容及工作量,初步判断该项目预算价***万元。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南京市蒋王庙8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迟春娟 | 高级工程师 | 浙江省环科院 |
| 叶敏 | 高级工程师 | 杭州市环科院 |
| 许明海 | 高级工程师 | 浙江天津环境科技公司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建德市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示范县(试点)创建综合评价”项目与《建德市有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建德市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示范县(试点)工作一脉相承、同气连枝,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在建德市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方面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明显的技术优势,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此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为宜。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联系人: 钟青
联系电话: 1386****876
传真:
地址: 新安东路581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建德市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 陈兴
监管部门电话: 0571-64******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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