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高速公路扣留车辆拖车服务单位选定的单一来源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嘉兴支队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6****542108
三、 采购项目名称: 2019年度高速公路扣留车辆拖车服务单位选定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2019年度高速公路扣留车辆拖车服务单位选定 | 1 | *** | 批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嘉兴支队为贯彻《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规范扣留机动车等行政强制工作的开展,现需将其及下属各大队因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车辆的拖车工作委托给嘉兴市金龙汽车服务中心。专家组认为,交警大队按工作职能,依法对交通违法车辆进行查扣、事故车辆托离现场具有强制性,符合法律规范和一定程序,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嘉兴支队根据工作情况,在其管辖高速公路范围内进行交通执法服务,对查扣车辆处理运用法律流程进行监管和流转,需一定专业人员与车辆。 嘉兴市金龙汽车服务中心为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嘉兴支队提供长期有效的拖车服务,根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若更换承接主体,将会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专家组一致认为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定嘉兴市金龙汽车服务中心为供应商。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嘉兴市金龙汽车服务中心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工业功能区北区支4路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王晓 | 高级工程师 | 嘉兴天华城建设计有限公司 |
| 成丽 | 高级工程师 | 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叶睿 | 高级工程师 | 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专家组认为,交警大队按工作职能,依法对交通违法车辆进行查扣、事故车辆托离现场具有强制性,符合法律规范和一定程序,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嘉兴支队根据工作情况,在其管辖高速公路范围内进行交通执法服务,对查扣车辆处理运用法律流程进行监管和流转,需一定专业人员与车辆。 嘉兴市金龙汽车服务中心为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嘉兴支队提供长期有效的拖车服务,根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若更换承接主体,将会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专家组一致认为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定嘉兴市金龙汽车服务中心为供应商。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嘉兴支队
联系人: 汪小姐
联系电话: 0573-89******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
传真: 0571-87056984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附件信息:
70.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