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关于嵊州市协同办公系统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 采购人名称: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6****92145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嵊州市协同办公系统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嵊州市协同办公系统项目 | 1 | ***.00 | 项 | 协同系统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掌上办公(办事)样板城市创建方案的通知》(嵊政办〔2019〕33号)文件精神,因现政务协同系统建于10多年前,原开发公司已经转型,无法与“浙政钉”做到无缝对接,与新操作系统和浏览器的兼容性差,与全省掌上办公(办事)样板城市建设极不适应,急需新建一套适合掌上和PC端办公的新系统。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绍兴市智慧城市集团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绍兴市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蒋利江 | 嵊州市公安局 | |
| 倪春红 |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吕小莹 | 嵊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掌上办公(办事)样板城市创建方案的通知》(嵊政办〔2019〕33号)文件精神,因现政务协同系统建于10多年前,原开发公司已经转型,无法与“浙政钉”做到无缝对接,与新操作系统和浏览器的兼容性差,与全省掌上办公(办事)样板城市建设极不适应,急需新建一套适合掌上和PC端办公的新系统。
绍兴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已与2017年11月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采购文件中建设范围要求:本项目包括全市[包括各区(县、市)]协同系统应用功能的开发,数据库版权的采购,市本级所有部门的实施和维护。区(县、市)的实施费用根据各地要求另算。),中标(成交)供应商为绍兴市智慧城市集团有限公司。系统于2018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该系统具有公文管理、公文交换、浙政钉掌上办公、邮件、会议管理、督查督办等较为齐全功能模块,使用良好。为使我市新办公系统早日应用,实现我市与绍兴全市办公大协同系统无缝对接,加快全省掌上办公(办事)样板城市建设。
综上,为保证项目统一性、实现数据无缝对接、共享功能,本项目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内容和《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精神之要求,专家一致建议由绍兴市智慧城市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联系人: 卜先生
联系电话: 0575-83******
地址: 嵊州市领带园五路3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嵊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 陈主任
监管部门电话: 0575-83******
地址: 嵊州市领带园一路国资大楼1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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