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技术经纪人培训项目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本级)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6****87258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省技术经纪人培训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浙江省技术经纪人培训项目 | 1 | *** | 项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2014年以来,我省开展了技术经纪人培训工作,一支经过系统培训学习的技术经纪人队伍已经形成,为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和浙江科技大市场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需进一步完善规范培训体系和层次化的培养方案,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分层次培训,不断发展壮大我省专业技术经纪人队伍。浙江省科技教育人才中心自2014年的服务过程以来每一年都能够很好的完成了相关工作内容,并为2019年的工作安排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省科技教育人才中心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99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苏秦 | 高工 | 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 洪建功 | 处长 | 浙江科技学院 |
| 连卫民 | 经济师 | 浙江省军供保障指导中心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项目周期延长、成本大幅度增加、无法与原有项目数据保持一致性。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本项目符合上诉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单一来源供应商:浙江省科技教育人才中心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本级)
联系人: 姚小宝
联系电话: 0571-87******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
传真: 0571-87056984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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