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婺城政法委综治中心智能化项目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级政府(分散)采购计划书777001201908)批准,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政法委员会委托,就综治中心智能化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CG2019-2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参数 | 数量及单位 | 预算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综治中心智能化项目 |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需求 | 1项 | 110 | 108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公布为准;
3、按照财政部74号令规定,经谈判小组推荐,由专家和采购人确定4家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上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查,投标时投标文件中请附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资料。
1、发售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金华市婺城区永康街599号(或创新街18号)南楼一楼102室,现场购买或邮寄。
3、标书售价:谈判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提供的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八、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无需缴纳。
九、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6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室)
十一、谈判时间:2019年6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谈判地点: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室)
1、采购人: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56****96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555****937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永康街599号(或创新街18号)南楼一楼
3、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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