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常山县应急管理局野战炊事车采购项目(二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常山县应急管理局委托,就常山县应急管理局野战炊事车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 项目编号:CSZFCG-20***9060***-TP0***
项目名称:常山县应急管理局野战炊事车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概况: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 | 野战炊事车 | *** | 批 | 人民币95万元 |
详细技术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分公司参与谈判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项目的采购活动。
5.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
三、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 本项目谈判文件由交易中心免费向被邀请的供应商提供。
四、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9年06月***3日9:30:00
五、 谈判开始时间:20***9年06月***3日9:30:00
六、 谈判地点: 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小标厅)(东苑小区***7-***)
七、 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9〕5号)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 其他事项:
***.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成交人,或者重新组织谈判。
2. 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570-50***5373)。
九、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常山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36******0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0-5******
地点: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山县东苑小区***7-***栋)
常山县应急管理局
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9年6月3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