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山市塘源口乡垃圾清扫及清运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等相关规定。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江山市塘源口乡人民政府委托,就江山市塘源口乡垃圾清扫及清运劳务外包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询价。
一、项目编号:JSCZCG2019D033Q
二、项目名称:江山市塘源口乡垃圾清扫及清运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价 |
垃圾清扫及清运劳务外包 | 1年 | 20.93万元 |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承担本项目的企业。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6月23日17:00时前 (双休日除外)到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加油站隔壁)报名,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如五证合一的无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资料费:200元(招标文件由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自行下载)。
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4日09:00(北京时间);
询价时间:2019年6月24日09:00 (北京时间);
询价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一楼。
七、其他事项
1.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1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对代理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
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江山市塘源口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75****280
2.采购代理名称: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0570-4******; 手机号码:1375****073(短号685073)。
地点: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加油站隔壁)。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
联系人:夏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4******
传真:0570-4******
地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