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集聚区大楼食堂小卖部经营权项目询价公告

2019-06-04 04:09:57
  • 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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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JCG-2019-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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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算***万元
  •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570-30247***22

询价通知书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集聚区大楼食堂小卖部经营权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QJCG-20***9-044

二、供应商应资格条件: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超市企业,且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

③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投标单位及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视作为同一投标单位,由总公司出面投标;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预算价:生鲜类最高成交结算率85% ,食品类A最高成交结算率90 % ,食品类B最高成交结算率85 % ,日用品类最高成交结算率85 %,非食品类最高成交结算率85 %。(年营业额约200万元)

五、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入围家数

服务期

采购内容

备注

***

集聚区大楼食堂小卖部经营权

2

2

副食品、日用百货、生鲜水果等(详见附件)


六、质量及供货要求:

***、供应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

副食品质量要求:质保期不足三分之一的必须撤柜不得销售,品质符合要求,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日用百货质量要求:有经过国家正规机构出具的检测证书,确保使用安全。所有供应的商品应为原厂生产出厂的产品。

生鲜水果质量要求:需保证新鲜、丰满、无变质,农药残留量不得超过国家相关规定,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对变质或有异味的水果应及时撤柜不得销售。

2、不得出售烟酒、面点、熟食类以及自行加工的食品。

3、营业时间: ***2:00-***3:30(节假日除外)。

七、商品实际售价:

商品实际售价=供应商本企业门店零售价×成交结算率(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供应商本企业门店零售价=全国统一零售价×供应商本企业门店零售结算率(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采购人以成交供应商本企业门店零售价作为合同执行的价格考核标准

如遇中标人有商品促销活动的,促销价低于结算价的,按促销价结算。

八、询价响应文件编制

    ***.响应文件的组成: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④报价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

⑥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2.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完成集聚区大楼食堂小卖部经营权项目的所有费用(如水电费、装修费(自行选择是否装修)、货柜、管理费、人工、税金、工商管理、卫生防疫等一切费用)。

    3.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九、询价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20***967***7:00前将需澄清的内容以书面(传真)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答复内容将于20***967***7:00前在询价通知书发布的网站公布(请各供应商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并以书面的形式(可传真)通知已报名的供应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供应商书面澄清要求则视为认同询价通知书。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十、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时间):20***9年6月******日9:3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响应文件。

十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地点(询价地点):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九楼开标厅。

十二、评定成交原则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共3人。

2.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成交原则: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2名以上成交候选人,成交结算率最低的前2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三低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四低为第三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十二、成交通知书:询价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成交通知书。

十三、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在确定成交资格后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十四、履约保证金要求:合同签订前需向采购人提交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作为经营押金。

十五、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合同条款。

十六、供应商质疑的提出、处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

法》 浙财采监[20***2]***8号”执行。

十七、供应商支付的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49%计,低于2000元按2000元计取,评委费按实际发生收取,评委费发放按《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执行。

采购人: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3***05706766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驰    联系电话:0570-30247***2

20***9年6月4日


附件***:采购需求

 

序号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序号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

生鲜类

蔬菜组

蔬菜(必须为净菜)

4

日用品类

个人护理

头部洗浴用品

水果

面部清洁用品

冷藏制品组

乳制品

身体清洁用品

其他冷藏

口腔清洁用品

冷冻制品组

冰品

清洁用品

清洁用品

纸类用品

2

食品类A

米粮面类

妇女卫生用品

3

食品类B

水饮料类

矿泉水

5

非食品类

家居

搪瓷

饮料

铝铁制品

休闲食品

糕饼

不锈钢

休闲食品

陶瓷制品

糖果,巧克力

玻璃制品

调味品

调味品

保温瓶、杯

塑料制品

土产,干货

其它用品


附件2:报价清单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供应商本企业门店零售结算率

(在全国统一零售价基础上打折)

成交结算率

(在供应商本企业门店零售价基础上打折)

实际结算率

(供应商本企业门店零售结算率

*成交结算率

***

生鲜类

         %

         %

         %

2

食品类A

         %

         %

         %

3

食品类B

         %

         %

         %

4

日用品类

         %

         %

         %

5

非食品类

         %

         %

         %

注:报价得分=[(生鲜类有效报价的最低实际结算率)/生鲜类供应商实际结算率*20%+(食品类A有效报价的最低实际结算率)/食品类A供应商实际结算率*20%+(食品类B有效报价的最低实际结算率)/食品类B供应商实际结算率*20%+(日用品类有效报价的最低实际结算率)/日用品类供应商实际结算率*20%+(非食品类有效报价的最低实际结算率)/非食品类供应商实际结算率*20%]****00(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特别约定:报价(结算率率)得分满分为***00分,生鲜类、食品类A、食品类B、日用品类、非食品类各占20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询价采购。

    代理人在询价响应文件的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

(以实际签订的条款为准)

甲方:                              

乙方:                              

根据  集聚区大楼食堂小卖部经营权项目  的采购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标的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聚区大楼食堂小卖部供应商入围

二、价格

***生鲜类成交结算率小写为         %,大写为百分之          食品类A成交结算率小写为         %,大写为百分之          食品类B成交结算率小写为         %,大写为百分之          日用品类成交结算率小写为         %,大写为百分之          非食品类成交结算率小写为         %,大写为百分之          ;。(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项目详细要求:

***.经营地点:集聚区大楼食堂内。

2.经营期限:2年(具体时间按签订合同为准)。

3.日常经营时间:***2:00-***3:30

4.经营范围:只准经营符合相关要求的物品:

生鲜类

食品类

日用品类

非食品类等。

5.禁止经营:严禁销售香烟、酒类、面点、熟食类以及自行加工的食品等;

6.甲方只提供经营场所,合同期满后乙方按原样交还给甲方。

   ① 乙方如需装修食堂小卖部,须征得甲方同意后自行出资建设,且在合同期满后恢复原状。承包经营期满后,可搬动的设备和个人物品、用品等由乙方自行处理。

   ② 经营所需的货架、柜台等一切物品皆由乙方自行解决,承包期满后,乙方的商品、物品自行处理。

   ③如因政策变更等不可控因素发生,甲方可随时收回经营权,终止本合同。

   7.食堂小卖部经营所需要的所有证照(如工商、税务、卫生等)全部由乙方领取和办理,甲方可协助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承包期内的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8.乙方合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用工。所经营的商品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卫生及物价部门要求,坚决杜绝“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及变质、过期食品和无“QS”市场准入标志和食品保质期接近临界期的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散装食品;不得出售自制或加工食品,若乙方违反相关规定而出现的劳资、合同等的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承包期间应切实做好食堂小卖部的安全及卫生工作,如发生安全、卫生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皆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0.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他人,如发现,甲方立即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考核:

***.甲方将不定期对小卖部经营的商品进行抽查,若发现乙方存在下列情况,

甲方视情节轻重报请当地工商部门按章处罚,并酌情扣除经营押金(200元至2000元不等),一年累计处罚三次,仍有违规,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并没收经营押金:

①经营不合卫生条件的、“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及变质、过期食品和无“QS”市场准入标志和食品保质期接近临界期的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散装食品;

   ②未按合同约定的成交结算率销售商品,恶意抬高物价(甲方以乙方本企业门店零售价作为合同执行的价格考核标准);

   ③不服从甲方管理,不按照甲方要求整改。

2.经营期满后如无违反合同内有关条款,则甲方无息退还经营押金。

五、其他要求:

***.乙方负责小卖部及其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按规定的地点清倒垃圾,卫生标准需满足甲方的要求(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烧菜煮饭、饲养牲畜,垃圾自行及时处理等)。

2.乙方的员工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防疫部门核发的从业健康证、暂住证(外地人员)。

3.乙方必须将全部员工的个人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档案等(按当地劳动局管理部门的要求)交甲方存档,不得违法雇佣员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带外人进食堂活动。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进行调解。

    2、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政府有关部门或甲方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3、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请调解。

    4、调解不成可以按下列方式:

    (***)向履约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       

    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20***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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