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辰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淳安县界首污水处理厂工程工艺设备(含安装)工程采购项目(第1次补充通知)
一、 采购人名称: 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淳安县界首污水处理厂工程工艺设备(含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ZJCGZF[2019]057号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06-12
七、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内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1 |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 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2 | 基本概况 | ▲1.1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职务。 | ▲1.1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职务。 |
3 | 成功案例及业绩 |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成功实施污水处理厂的类似项目且已完工的业绩。单个合同金额大于600.00万元以上的,每个得1分;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技术难度、项目复杂程度等与案例要求相当或者高于案例要求的,按本条评分。本项最高得4分。(须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验收证明或用户评价原件,不提供原件或二者缺一均不得分)。 |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成功实施污水处理厂的类似项目且已完工的业绩,每个得1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技术难度、项目复杂程度等与案例要求相当或者高于案例要求的,按本条评分。本项最高得3分。(须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验收证明或用户评价原件(需有业主单位盖章),不提供原件或二者缺一均不得分)。 |
4 | 投标人的综合评价 |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1分。 提供证书原件及近三个月在该公司缴纳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加盖公章),不提供证书原件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并且截止投标截止时有效的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AAA的得2分,AA的得1分,A的得0.5分。提供信用证书原件,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本项不得分。 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 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得1分。提供证书及近三个月在该公司缴纳社保证明原件,不提供原件或二者缺一均不得分。 2、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1分。 提供证书及近三个月在该公司缴纳社保证明原件,不提供原件或二者缺一均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并且截止投标截止时有效的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AAA的得2分,AA的得1分,A的得0.5分。提供信用证书原件,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本项不得分。 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
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辰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文峰
联系电话:0571-64******
传真:0571-64******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四楼
2、采购人名称: 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1-64******
3、监督机构名称:淳安县国资办
联系人:余 平
联系电话:0571-65******
传真:0571-65******
地址:淳安县国资办[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