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服务采购

2019-06-03 02:08: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CCWS-CY2019002
  • 北京市
  • 行政机关
  • 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李亮
  • 预算***万元
  • 长春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地&&&址:长春市朝阳区
  • 0431-89******

长春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服务采购

发布时间:2019-06-03 14:08 [ 打 印 ]

长春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CWS-CY2019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服务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投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服务采购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

2.4服务质量:合格

2.5采购预算:***元。

2.6采购内容:按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吉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2018年第1号通告的关于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相关标准,指导全区规模以上和重点企业(94户)完成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对94户重点企业进行风险等级评估,确定风险类别和等级汇总风险清单,并制作风险点电子分布图;辅导全区800余户7人以上非规上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向好发展。详细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的机构,具有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安全评价甲级资质(吉林省以外的机构需要在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并承担过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至少1项;

3.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采购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5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只提供成立当年至2017年审计报告);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2018年7月-2018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12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1日止,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副本、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项目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媒介上发布。潜在投标人若因通过其他途径获取招标信息造成损失,与本次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

联 系 人:于明飞

电&&& 话:0431-85******、1520****121

&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7407号(枫林园小区1栋401室)

联&&& 系& 人:李亮

电&&&&&&& 话:0431-89868314-603/601&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