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月开发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设计费招标
净月开发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设计费招标
发布时间:2019-06-20 08:52 [ 打 印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月开发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设计费招标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2019-95号采购任务书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净月开发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设计费招标;
2.2项目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计划投资约5000万元,项目包含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妇幼保健院三个板块。
2.3服务范围: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工程等设计工作,配合完成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变更及其他相关工作的内容等;
2.4服务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
2.5设计周期: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8月18日。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7采购预算:***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具有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8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设计业绩,且无在建工程;提供近一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近一年指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等相关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6年-2018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投标人应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6月 20日至 2019年 6月 26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4楼45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近一年指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
(4)2018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7)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执行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8)“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9年7月12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新华苑宾馆三楼301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
收。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管理局
办公地址:生态大街6666号
联 系 人:袁泽
联系电话:1776****313
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4楼453室
联 系 人:沙庆非
联系电话:0431-87******-608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审核中心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