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六个法庭改造及外墙保温工程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六个法庭改造及外墙保温工程
发布时间:2019-06-10 10:48 [ 打 印 ]
招标公告
JLHSZB2019-4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六个法庭改造及外墙保温工程已由松原市宁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松宁财采管(2019)2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 工程名称: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六个法庭改造及外墙保温工程
2.2 建设地点:松原市宁江区;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工程量;
2.4 招标控制价:***万元
2.5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7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8月30日,总工期52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企业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4外省企业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办理相关入吉登记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2016】1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二级建造师证、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报名人在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图纸1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2日14时00分,地点为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
邮编:138000
联系人:王春
电 话:1390****07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街1155号
邮编:1380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02****227
2019年6月10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