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购买服务项目

2019-06-11 03:09: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LY201906-072
  • 吉林省
  • 行政机关
  •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 长春市绿园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0431-89******

长春市绿园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购买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19-06-11 15:09 [ 打 印 ]

招标编号:LY201906-072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绿园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万福街991号

联系人姓名:李工    电话:0431-8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酒店2301室

联系人姓名:徐经理    电话:1858****317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购买服务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供应商需提报单价,最终以采购方审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按实际结算,但年度总额不得超过***万元人民币)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功能:绿园区老旧小区清掏地沟管网维修及宜居家园保障房化粪池清掏。

(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4)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维保服务相关标准。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细参数请查阅招标文件技术需求部分;

4、采购服务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服务时间和地点;

包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入围家数

服务期

服务地点

1

绿园区老旧小区清掏地沟管网维修及宜居家园保障房化粪池清掏

1项

确定1家服务单位。

本年度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根据实际情况,可按本年度招标内容,在下一年度内续签服务合同。

长春市绿园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4、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5、特定资格条件:

5.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若邮寄,需另加100元人民币。标书款概不退还。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2)发售时间(即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19年6月12日起至2019年6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00(午间休息)。

(3)洽购招标文件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酒店2301室。

(4)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下述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投标人近1年连续6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记录”为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投标人近1年连续6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近三年(2016-2018)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7月3日10: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酒店2301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详见招标文件。

(九)信息发布媒体:《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十)监督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7******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