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2018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扶余市2018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19-06-26 14:46 [ 打 印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TZB2019-730
一、招标条件
依据扶余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任务通知书,受扶余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扶余市2018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进行招标代理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内容:扶余市2018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预算金额:***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2.3、质量要求:提交的报告、数据库等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验收。
2.4、实施地点:扶余市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应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团队。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8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3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7楼报名。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 项目负责人高级及以上职称证(4)业绩证明材料;(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23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7楼开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采购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扶余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扶余市扶余大街***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9****7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7楼会议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
监督部门:扶余市财政局采购办
2019年6月26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