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教育局音体美器材、学生桌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6-19 09:34: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20190613Z0568
  • 吉林省
  • 教育系统
  • 吉林省中安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预算***万元
  • 吉林市龙潭区教育局
  • 0432-63******

吉林市龙潭区教育局音体美器材、学生桌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9 09:34 [ 打 印 ]

                           吉林市龙潭区教育局音体美器材、学生桌椅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20190613Z0568

一、采购条件:

 依据吉林市龙潭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吉林省中安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吉林市龙潭区教育局的委托,对吉林市龙潭区教育局音体美器材、学生桌椅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内容及采购需求:

2.1标包划分(采购内容)、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及供货期如下:

项目编号

标包划分(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供货期

20190613Z0568-1

一标包:音体美器材采购

***元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20190613Z0568-2

二标包:学生桌椅采购

401275元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注: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各标包招标文件

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619日至2019年62516:00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9年619日至2019年625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799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6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5.3 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www.jlsggzyj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2-63******、400998****、1357****829、1514****036。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一标包:7196二标包:8025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省中安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7206220110152****0855。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市龙潭区教育

 址:吉林市龙潭区汉阳南街国税大楼三单元七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32-63******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安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117号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432-68108786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