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小学校园维修改造工程
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小学校园维修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19-06-24 09:30 [ 打 印 ]
招 标 公 告
JLHSZB2019-4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小学校园维修改造工程已由松原市宁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松宁财采管(2019)3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小学,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 工程名称: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小学校园维修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松原市宁江区;
2.3 招标范围:校园人造草坪铺装及草坪基础维修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万元
2.5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7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8月18日,总工期日历30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提供本次采购所需服务的能力(人造草坪的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函)或生产商);投标企业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4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依据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报名前;
3.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6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营业执照副本及查询记录、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报名人在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小学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
邮编:138000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4******08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街1155号
邮编:1380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02****227
2019年6月24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