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租赁高架媒体宣传牌项目
东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租赁高架媒体宣传牌项目
发布时间:2019-06-27 14:03 [ 打 印 ]
1.采购人:东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采购项目名称:东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租赁高架媒体宣传牌项目
3.采购预算:***万元(人民币)
4.拟采购的内容:租赁高架媒体宣传牌项目
5.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方式
6.申请理由:
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和协商后,建议该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是:
(1)为了更好发挥辽源与绍兴对口合作优势,推进辽源浙江(绍兴)产业园发展进度,发挥产业园的“双赢”优势,按照市、县领导指示要求,东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计划采取一系列有效宣传手段,增加产业园知名度,最大程度吸引浙江资本进驻辽源。必须选择显著高架牌进行宣传。
(2)经考察拟租赁长春龙嘉机场收费站立交桥长春方向入口左侧高架媒体进行宣传。该广告牌目前为空闲状态,可以租用。
(3)长春龙嘉机场收费站立交桥长春方向入口左侧高架宣传牌使用权属于长春市五合胜象广告有限公司,经过采购人多次实地踏察,并对周边广告牌进行咨询,该广告牌位置最佳、视觉效果最好、价格最具有优越性。
综上所述,本采购项目具有单一性、特殊性、延续性、真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7.拟定供应商名称:长春市五合胜象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12号409室
联系人:常景洲
联系电话:1330****566
8.论证意见:
东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提出的本次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的申请理由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规定,因此长春市五合胜象广告有限公司为拟定供应商。
(1)论证专家:赵伟
工作单位:辽源市住建局
(2)论证专家:周梅
工作单位:辽源市工商学校
9.公告期限: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6月27日到2019年7月4日止。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意见,并抄送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东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东辽县白泉镇
联系人:艾晶
联系电话:1864****709
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28号,东辽县政府四楼
联系人:王琳
联系电话:0437-5******
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地址: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35号,东辽县财政局四楼
联系人:李万春
联系电话:0437-5******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