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亮化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勘测设计项目(二次招标)

2019-06-27 11:25:00
  • 废标
  • 竞争性谈判
  • 吉林省
  • 行政机关
  • 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白先生
  • 镇赉县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 0431-87****** 1864****352 87082992

镇赉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亮化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勘测设计项目(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9-06-27 11:25 [ 打 印 ]

镇赉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亮化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勘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ZCT-2019-078

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9624日,对镇赉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亮化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勘测设计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因供应商(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现重新进行竞争性谈判,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亮化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勘测设计项目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发的镇赉县政府采购任务通知单编号为191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镇赉县市政设施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镇赉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亮化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勘测设计项目(二次公告)

2.2采购项目编号:ZCT-2019-078

2.3采购内容及规模:对环湖路、南湖街两侧楼梯及南湖生态园内栈道、凉亭等进行亮化设计。

2.4项目地点:镇赉县

2.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工程总投资:24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效营业执照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行业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派出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二级注册建筑师。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近半年社保证明)等。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若没有2018年则提供2015.2016.2017年;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财务审计报告。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7供应商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企业信誉须良好。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628日至20197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北京时间)在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1608室)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人到场报名需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相同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盖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5)开户许可证;

6)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已完成至少有一项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79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镇赉县政务大厅五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0,投标人请于201978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公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赉县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址:镇赉县

联系人:鲍主任

联系电话:1384****95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1608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864****352

招投标监管部门:镇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吉林省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

(1)通过吉林省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管理中心(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777号)接待群众举报;

(2)通过邮寄举报信件专用信箱举报(吉林省长春市A1115号,邮编130022);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7******87******);

(4)通过电子信箱举报(jlsshsejb@163.com);

镇赉县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地址:镇赉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27

举报电话:0436-5******

举报邮箱:zlxshb2019@163.com

 

2019 627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