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五道沟镇五道沟村河堤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19-06-26 05:46: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吉林省
  • 其他
  • 中天致远(北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刘女士
  • 预算***万元
  • 柳河县水利局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 1384****850

柳河县五道沟镇五道沟村河堤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6 17:46 [ 打 印 ]

柳河县五道沟镇五道沟村河堤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柳河县五道沟镇五道沟村河堤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柳河县水利局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天致远(北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ZTZYLH-2019006

2.2工程名称:柳河县五道沟镇五道沟村河堤维修工程

2.3建设地点:柳河县五道沟镇五道沟村

2.4建设内容:堤坝工程施工,护岸

2.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6采购预算***.00

2.7计划工期:1个月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9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招标项目范围的供应商;

3.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响应确认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90627日—20190703(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时—11:30时,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一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售。购买文件时请拟参加投标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工长(施工员)、质检员,其中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近三年内无贪污贿赂犯罪档案记录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文件(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购买文件时除提供原件外,还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装订成册。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套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2019 0716 13:3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二楼第二开标室

9.磋商保证金:

参加磋商者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采购预算(采购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人:柳河县水利局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址:柳河县柳河大街1868

人:先生

联系电话:1384****85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天致远(北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柳河县柳河大街北方电子科技城8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731****777

20190626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