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春市宽城区委宣传部2019年至2020年电视媒体宣传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中共长春市宽城区委宣传部2019年至2020年电视媒体宣传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19-06-24 16:18 [ 打 印 ]
一、采购人:中共长春市宽城区委宣传部
二、采购项目编号:BJJY2019-0610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共长春市宽城区委宣传部2019年至2020年电视媒体宣传服务采购
四、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万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中共长春市宽城区委宣传部拟在长春广播电视台《长春新闻》栏目中对宽城区进行以下媒体宣传内容,具体如下:
1.形象宣传片:
在综合频道《长春新闻》栏目片头插播位置播出宽城区15秒城区形象宣传片,在协议期内每天首播1条,并随栏目重播,宽城区15秒城区形象宣传片,由长春广播电视台组织专业团队负责拍摄、制作。
频道 |
播放段位 |
长度 |
播出时间 |
频次(次/年) |
综合 频道 |
《长春新闻》 首播片头 18:30-19:00 |
15秒 |
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每天1条 |
首播365次 |
综合 频道 |
《长春新闻》 重播片头 6:30-7:00 |
15秒 |
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每天1条 |
重播365次 |
合计: |
730次 |
2.新闻宣传——常规报道
(1)报道栏目:大型时政新闻栏目《长春新闻》
(2)播出频道:长春广播电视台 综合频道
(3)播出时间:综合频道 18:30-19:00(首播)
综合频道 6:30-7:00(重播)
(4)报道频次:每周首播1次
(5)项目说明:以《长春新闻》为主要新闻宣传平台,对宽城区每周重大新闻进行一次常规报道,报道选题由宽城区提供,在遵守新闻规律的前提下,长春广播电视台将充分尊重宽城区要求,对宽城区提出的新闻诉求进行宣传报道,使长春观众第一时间了解到宽城区的相关动态。
(6)项目执行表:
频道 |
栏目名称 |
形式 |
宣传内容 |
长度 |
频次 |
年度频次 |
综合 频道 |
《长春新闻》 |
常规 报道 |
宽城区每周重大活动、会议等。 |
1-2 分钟/条 |
首播 1次/周 |
首播 52次/年 |
3.新闻宣传——系列报道
(1)报道栏目:大型时政新闻栏目《长春新闻》
(2)播出频道:长春广播电视台 综合频道
(3)播出时间:综合频道 18:30-19:00(首播)
综合频道 6:30-7:00(重播)
(4)播出频次:每季度首播3-5期;
(5)项目说明:以《长春新闻》为主要新闻宣传平台,对宽城区每季度的重要活动及新闻事件进行系列报道,每次系列报道不低于3-5期,以此对宽城区当季重要活动进行梳理及总结。
(6)项目执行表
频道 |
栏目名称 |
形式 |
宣传内容 |
长度 |
频次 |
年度频次 |
综合 频道 |
《长春新闻》 |
系列 报道 |
宽城区每季度重大活动、重大新闻事件的专题式系列报道。 |
2-3 分钟/条 |
3-5 期/季度 |
首播 12-20期/年 |
4.宽城区招商引资专题片,拍摄、制作5分钟及7分钟专题片,于长春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具体如下:
播出日期 |
参考播出时间 |
参考播出位置 |
播出时长 |
每周一 |
11:18 |
《城市速递》午间版前 |
7分钟 |
每周五 |
14:18 |
《社区办事处》重播后 |
7分钟 |
5.宽城区全年亮点工作成果,拍摄、制作10分钟专题片,并于长春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予以播出。
6.宽城区全年工作成果展示,拍摄、制作20-30分钟专题片,并于长春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予以播出。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采用一次采购,按年续约的方式,但年限不超过3年)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中共长春市宽城区委宣传部2019年至2020年电视媒体宣传服务采购,拟选择一市级电视媒体进行宣传合作,鉴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特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完成采购。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报批前公示,各供应商对本公示有异议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长春广播电视台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百草路149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姓名:王松梅
工作单位:吉林省网络节目管理中心
职称: 正高级
(2)姓名: 李保信
工作单位:吉林教育电视台
职称: 正高级
(3)姓名: 于德海
工作单位:长春工业大学
职称: 教授
2.专家意见:
王松梅:此项目符合唯一来源的要求,《长春新闻》栏目是长春市级广播电视媒体唯一一档时政类电视新闻栏目,具有单一指向性和不可代替性,长春广播电视台是《长春新闻》的唯一经营主体,是市级媒体,具有唯一性,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较为合理。
李保信:根据采购需求,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唯有长春广播电视台长春新闻栏目,理由是:《长春新闻》栏目是长春市级广电媒体唯一的时政类电视栏目,具有单一性,不可代替,而长春广播电视台是《长春新闻》的唯一经营主体,也是长春市唯一的市级广播电视媒体,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较为合理。
于德海:长春新闻是长春市级广播电视媒体唯一一档时政类电视新闻栏目,是长春市名牌新闻栏目,是长春百姓了解政务信息的重要窗口,具有很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作为长春市唯一的主营媒体,本专家推荐长春广播电视台承担此项目。
九、发布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网》、《长春日报》上发布。本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06月25日至2019年07月1日止。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中共长春市宽城区委宣传部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北人民大街3366号
联系人:张宇 电话:0431-89******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皓月大路4068号(新航宇教育总部5楼招标部)
联系人:林文深 电话:0431-82******
监管单位: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0431-89******
2019年6月24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