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室内装饰工程(二次)采购公告
长春市九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室内装饰工程(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4 10:36 [ 打 印 ]
采购公告
长春市九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室内装饰工程(二次)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JLDNCC-2019-013(2)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九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室内装饰工程已由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项目编号JT-0043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中共长春市九台区委宣传部,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室内装饰工程(二次);
2.2项目规模:共计二层,包括拆除工程(拆除墙体、楼梯等)、加固工程(楼板、梁加固等)、新建工程(新建门廊、楼梯、墙体等)、装饰装修工程(室内地面、墙面、天棚装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采购预算:***万元人民币;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内;
2.5 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工;
2.6 采购范围:就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进行采购;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6、2017、2018)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6、2017、2018)具有一项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的类似室内装饰工程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供应商为项目经理2019年1月至今有连续缴纳社保满足三个月的证明,须在
《http://cx.jlsjsxxw.com/》上备案可查;
3.4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拟派其他技术人员至少4名(含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提供供应商为上述人员2019年1月至今有连续缴纳社保满足三个月的证明,以上人员须在《http://cx.jlsjsxxw.com/》上备案可查。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8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9 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
3.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6月2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窗口(北京时间,下同),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现场持下列材料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 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6) 供应商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之间连续缴纳三个月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的原件;
(7) 供应商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之间连续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专用收据和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的原件;
(8) 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 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10)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11)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项目经理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12)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人及项目拟派其他技术人员社保证明(要求:2019年1月至今,供应商已为上述人员连续缴纳社保满足三个月,由社保局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或有验证真伪二维码的打印件);
(13) 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无在建证明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
(14)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
(15) 项目拟派其他人员岗位证或注册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6) 项目所有参与人员汇总表,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证书名称、证书等级、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社保开户单位名称、参保个人编号;
(17) 企业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团队须提供《http://cx.jlsjsxxw.com/》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18)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此项目报名期间);
(19) 须提供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查询时间为此项目报名期间),须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注:以上要求的材料须在有效期内,被授权人应由供应商拟派本公司人员担任,报名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一份彩色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不予退还。
4.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7月3日9:00时,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210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保证金或响应保函。
5.4当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5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中共长春市九台区委宣传部 |
地 址: |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
邮 编: |
130500 |
联系人: |
周皞 |
电 话: |
1375****296 |
|
|
代理机构: |
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泰豪深蓝国际4栋7层 |
邮 编: |
130000 |
联系人: |
张先生 |
电 话: |
1767****835 |
监督单位: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9 年 6 月 24 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