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省免费结核药采购项目

2019-06-12 0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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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机关
  • 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刘工
  • 预算***万元
  • 吉林省结核病防治科学研究院(吉林省 结核病防治科学研究院附属医院)
  • 0431-80******

2019年全省免费结核药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9-06-12 16:23 [ 打 印 ]

2019年全省免费结核药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招标编号:20190615-CG02-C

一、招标条件:

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省结核病防治科学研究院(吉林省结核病防治科学研究院附属医院)委托,根据采购计划编号为项目采购X[20190522]-1238号的采购任务通知书的批复,对2019全省免费结核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招标内容:

2.1 项目招标编号:20190615-CG02-C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90522]-1238

2.2 招标项目名称:2019年全省免费结核药采购项目

2.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5采购内容:采购规格为抗结核FDC-HRZE H75mg+R150mg+Z400mg+E275mg 2640000片,H150mg+R300mg的药品931000片,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其他资金,且已落实。

2.7 预算金额:***万元。

2.8供货周期:合同签署后3个月。

2.9 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10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及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的营业执照,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能提供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明文件”、“制造厂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对包装的批件和药品说明书”、“由国家级或省级药检部门对所投产品连续近三年抽检出示的记录证明”。

3.4 投标人须能提供药品注册证书(批准文号)和药品销售证明书。

3.5 2019年(20191-20195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 未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黑名单;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613日至2019619日,每日8:3016:00,在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标书发售窗口持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明文件”、“制造厂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对包装的批件和药品说明书”、“ 由国家级或省级药检部门对所投产品连续近三年抽检出示的记录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4)药品注册证书(批准文号)和药品销售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

52019年(20191-20195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

7)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黑名单查询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1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过期不售。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1907050900分(北京时间),在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联系方式

人:吉林省结核病防治科学研究院(吉林省 结核病防治科学研究院附属医院)

   址: 吉林省长春市超群大街2655

人: 朱红

联系电话:0431-80******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

人: 刘工

联系电话:0431-85******-803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